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今年1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中队捣毁一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洗钱团伙,抓获3名“卡商”。之后,民警顺藤摸瓜、连续奋战,共锁定近百名向“卡商”出售、出租银行卡等转移支付、套现工具的“卡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一年多来,新疆公安机关对出售、出租银行卡等“两卡”犯罪严厉打击,全区银行、通信运营商亦通过实名制、办卡提醒、签署不出租不售卖银行卡承诺书等方式从源头预防“两卡”犯罪。
什么人还在顶风作案?
据主办此案的反诈中队中队长殷海旭介绍,截至4月6日,该中队已陆续将涉案的20余名“卡农”抓获归案。据统计,这些“卡农”平均年龄22岁,以在校学生、无业青年为主,尚未抓获的“卡农”中,近70%是他们的同学兼好友。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2000万元涉诈资金通过这些年轻“卡农”提供的银行卡流向境外。
缺乏社会经验、难抵诱惑,似乎是这些年轻人成为“卡农”的原因,可真的如此简单吗?近期,记者采访了多名被民警抓获的“卡农”,了解他们背后的故事。
3月27日,民警抓获多名“卡农”。通讯员 银迦勒摄
“卡农”的无知
“你知道出租银行卡是违法的吗?”
4月4日,正处于大三实习期的刘东来到反诈中队接受调查。当得知自己此前出租的银行卡涉嫌违法时,刘东激动地说:“我以为我本人没有操作,这卡用来做什么就和我没关系!”
2023年12月,家境一般的刘东想购买一台配置较高的笔记本电脑。钱从何来?经同学介绍,他带着2张银行卡来到一家网吧,找到了在这里长包机位的“卡商”,以每张银行卡500元的价格向其出租,10分钟后,“卡商”将操作转账后的银行卡还给了刘东,并向其转了1000元租卡费用。
“你这种看法与你将银行卡贸然出租给他人的行为一样无知。”殷海旭说,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这不但会影响个人征信,还涉嫌违法犯罪。
本案中,与刘东有着相同认知的“卡农”不在少数。
“当时觉得只是做了份兼职,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4月5日,大四学生李文对记者说,2023年8月的一个傍晚,他在学校附近的网吧打游戏时,一位“卡商”主动为其充了20元网费,受宠若惊的李文赶忙上前打招呼,“卡商”适时提出希望付费租借其银行卡的请求,抹不开面子的李文返回宿舍取来了名下的3张银行卡,“卡商”随即向其支付了1500元租借费用。当晚,这3张银行卡过账100万余元。
24岁的王艳曾长期在新疆某学院周边的一家酒吧做服务生,每月5000元的工资常常让她觉得捉襟见肘,于是,她便向混迹酒吧的“卡商”出租银行卡。同时,为了扩大收入,她还向来酒吧消费的学生“推销”这种赚钱法子。2023年8月到10月,王艳先后介绍10多名学生为“卡商”出租银行卡,每介绍1人,她便能得到600元“好处费”。“我给那些学生介绍发财的路子,这不是做好事吗?哪会想到这是违法的。”王艳说。
“缺乏法律知识的年轻人是成为‘卡农’的最佳‘潜力股’。”殷海旭表示,在“卡商”看来,年轻人社会经验不足,加上不了解法律规定,很容易被不劳而获的赚钱手段吸引。同时,一些年轻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且贪图物质享受,稍有甜头便会“上钩”。
4月3日,一名“卡农”正在接受讯问。通讯员 银迦勒摄
畸形的消费观
“作为年轻人,你的消费观是怎样的?”
4月3日,坐在反诈中队讯问室的李蓉听到记者的问题后,陷入了沉思。随后,这位大四学生讲了自己的故事。
李蓉曾在网络上浏览到一条视频:喧嚣的派对上,摇晃的酒杯和朦胧的灯带映出吃喝玩乐的俊男靓女,后方的酒柜上贴着一行字: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若是高中时代看到这段视频,李蓉说,她会产生罪恶感,但到大学时代,就会觉得理所当然,原因在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大学四年,受周围同学的影响,李蓉经常前往酒吧,“我对钱完全没有概念,有时一晚上狂欢消费5000元都是稀松平常的事,大不了就把生活费都垫进去。”李蓉说,作为年轻人,她的消费观简单直白:及时行乐、不计后果。
狂欢之后,花光生活费的李蓉通常会以泡面度日。
因此,当2023年8月的一个傍晚,一名“卡商”在酒吧主动接近李蓉,试探性地问她要不要“赚点小钱”时,她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只用10分钟,微醺的李蓉便搞清楚了如何“赚小钱”:只需出租一张名下银行卡,就能挣得500元佣金,长期出租,每周还能得到200元返利。
当晚,李蓉出租了随身携带的4张银行卡,2000元到手后,她转头便在酒吧舞池旁开了个卡座,将钱挥霍一空。
拥有相似消费观的还有另一位大四学生徐兰。接受采访时,她能逐一说出哪位同学用得起名牌化妆品,哪位同学买得起最新的手机等电子产品‧‧‧‧‧‧说到这些时,她的语气里满是酸溜溜的味道。
“这些东西别人有,你没有,你就融不进他们的圈子。”徐兰说,自从偶然在寝室门口听见舍友谈论她的廉价背包后,由自卑滋生出的攀比心理迅速发酵。为了“融进圈子”,家境一般的徐兰不惜通过网络贷款购买各类名牌背包和服饰。一开始,这种超前消费模式带来的便捷和资金满足感令徐兰沉迷,可随着融进的“圈子”越来越多,网贷账单也越来越长。无力偿还的徐兰害怕家人知晓,便急切地通过网络寻找快速赚钱的方法。
2023年9月的一个午后,徐兰点击了电诈团伙在网络上引流的广告,得知出租名下银行卡可以赚钱。她开办3张银行卡交给“卡商”,获利1500元。用这笔钱偿还部分欠款后,当晚,为了购买新款口红,徐兰又申请了2000元网贷。
“一些年轻人不健康的消费观与‘卡农’低龄化密切相关。”殷海旭说,年轻人和在校学生极易受到超前消费、享乐主义等消费观念影响,且他们的辨别能力低、自控能力弱,一旦陷入经济困境,很容易被带入歧途。
4月1日,民警抓获3名“卡农”。通讯员 银迦勒摄
预防是关键
“你接受过反诈宣传吗?”
对于这个问题,接受采访的5名“卡农”答案一致:接受过,且不止一次。在学校举办的防骗知识讲座上,在民警开设的“开学第一课”反诈宣传环节,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可听的反诈海报和广播里,在办理银行卡时银行工作人员的宣讲中‧‧‧‧‧‧
可为啥还是当了“卡农”?5人的回答各不相同。刘东说自己在防骗知识讲座上玩手机跑了神,没听到详情;李文听说过“两卡”犯罪的危害,可他灌完耳音便抛之脑后,“根本就没跟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他说。王艳和李蓉一样,两人了解过反诈知识,可在金钱面前,她们选择性地遗忘了;徐兰最离谱,她觉得对反诈宣传要“批判性吸收”,“民警总说诈骗前期会先返利,他们用我的银行卡给的钱,不也是返利的一种吗?”徐兰说。
“这恰恰是‘卡农’的悲哀。”殷海旭说,“卡农”出卖个人信息办理银行卡,其身份可通过银行卡被警方快速锁定,是整个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最容易到案的人员。可“卡农”看似处于犯罪链条最底端,但其在整个环节中的作用却举足轻重。殷海旭介绍,上游的诈骗分子多盘踞在境外,如果没有境内账户参与,被骗资金很难流出。
当前,我区公安机关正从“打早打小”“全链条打击”的角度,重点打击专门从事收购、贩卖“两卡”的“卡头”“卡商”,从重处罚引诱、拉拢在校学生买卖“两卡”的犯罪分子。“我们将以案为鉴,发挥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效用,创新宣传形式,让师生对帮信罪及防骗反诈等知识入脑入心。”乌市公安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副局长姚刚说,该局还将联合教育部门,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密切关注子女银行卡、电话号码、微信账号的异常变动情况,形成社会、学校、家庭立体化防范体系。
目前,3名“卡商”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多名“卡农”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由银行对其采取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所有非柜面业务和所有支付账户业务的惩戒措施,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浙江天平编辑/司宇
审稿/胡晓云 审核/刘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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